佛山陵园落实绿色生态葬情况
栏目:动态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25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佛山陵园在民政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落实节地生态葬情况如下: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把推行节地生态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佛山陵园在民政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落实节地生态葬情况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与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开展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安葬理念的宣传工作。清明期间,开展“鲜花换烧纸、踏青遥祭”等活动,倡导通过诗赋、写祭文、家庭追思会、鲜花等绿色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电视宣传片等渠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落实政府折子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零百千万工程,更好的服务群众,将万元以下墓的销售作为全年重点任务执行。陵园共计修758个,陵园从2013年截止至今销售万元以下墓共计339个。并将每月万元以下墓地的销售情况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上报到民政局殡葬办公室。
三、打造绿色生态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及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民殡发[2015]379号文件精神,以及十三五规划,在我市经营性陵园建造节地生态安葬园。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
(一)生态园选址、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精神,推进绿色节地生态安葬,佛山陵园有计划、分类别、分步骤地在佛山陵园二区的平安园三区和平安园特区南面打造节地生态墓园,建设一批树葬、草坪葬以及直径8米的骨灰降解设施,占地面积3000平米,2017年完成整体建设工作。分别建有骨灰窖1座可容纳骨灰10000份,草坪葬266个,花葬2000个,树葬1832个。2018年下半年在一区恩泽园南侧规划建设占地400平米的生态园骨灰窖1座可容纳骨灰10000份,树葬200个,花葬500个,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自然葬服务流程
佛山陵园按照国家、本市有关骨灰自然葬服务规范开展骨灰自然葬业务,负责安排提供骨灰自然葬服务活动的所有程序,确定提供骨灰自然葬服务时间、地点、仪式及其它相关事务,建立骨灰自然葬业务档案并长期保存。具体业务流程包括:一是前台业务员服务接待,二是业务形式流程介绍,三是家属提出申请资料,四是审核存档通知家属,五是选定骨灰安葬时间,六是业务员安排家属在一区、二区告别厅进行告别仪式和引导骨灰安葬并对故者的名字进行刻字留念。七是建立骨灰自然葬故者档案。八是使用二维码对故者进行悼念,只要打开手机一扫,屏幕上就会跳出逝者的生平简介。
(三)自然葬补贴方式
陵园提供骨灰自然葬业务,每月汇总骨灰自然葬业务,并于次月5日前报区民政局备案,并提交业务补贴申请,每份骨灰自然葬财政补贴4000元,由民政局发放给陵园,用于陵园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仪式及骨灰安葬仪式服务。
(四)对骨灰自然葬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区生态园建成后,佛山陵园组织业务科、基建科、绿化科人员对骨灰自然葬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骨灰自然葬工作顺利开展,并要求绿化科人员保证自然生态墓区的环境整洁和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同时也起到了对绿色生态园的宣传引导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力度,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引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加快完成一区生态园的后续工作,对逝者家属的生态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做好绿色生态葬工作。

                                                                                             佛山陵园
                                                                                            2019年3月27日